GRC,全稱為Glass 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,中文名稱是玻璃纖維增強混凝土。GRC是以耐堿玻璃纖維作增強材,硫鋁酸鹽低堿度水泥為膠結材并摻入適宜集料構成基材,通過噴射、立模澆注、擠出、流漿等生產工藝而制成的輕質、高強高韌、多功能的新型無機復合材料。與混凝土同等性能及壽命,是一種可再生循環利用的綠色建筑材料。

GRC構件工程的技術要求
一、GRC構件設計
1、GRC構件按圍護結構進行設計,在進行結構設計計算時,不應該分擔主體結構所承受的荷載和作用,只應考慮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載和作用。
2、GRC構件及其連接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、剛度和相對主體結構的位移能力。
3、有抗震設計要求的GRC構件,在設防裂地震作用下經修理后,構件應仍可使用,在罕遇地震作用下,構件不得脫落。
4、GRC構件的設計,在重力荷載、設計風荷載、設防裂度地震作用、溫度作用和主體結構變形影響下,應具有安全性。

5、GRC構件的預埋件、連接接件的設計應符合JGJ133-2001要求,連接螺栓應按標準《鋼結構設計規范》(GRJ17)進行承載力計算;構件與連接件間的固定螺栓應采用不銹鋼螺栓,其直徑不得小于10mm,連接件應通過焊接與墻體預埋件或鋼構件連接。
6、GRC構件內的預埋連接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*4mm,并應經熱鋅處理,預制構件的上、下兩端連接板不應小于2個,兩側的構造連接板每側不少于2個,距上下端部距離不過180mm,間距不過500mm。
7、GRC構件就采用上下兩端緊固件固定的方式來進行安裝固定。
8、當GRC構件與主體結構間留有較大空間(或預制構件離主體結構較遠時)可在構件與主體結構之間設置過渡鋼桁架或鋼伸臂。鋼桁架或鋼伸臂與主體結構應連接,鋼桁可鋼伸臂應嚴格按設計圖紙(或經原設計單位審查通過的施工圖紙)進行施工。
9、GRC構件予埋件連接時,應采用其它的連接措施,并通過試驗確定其承載力,具體見確認圖紙。
10、GRC構件單體長度不宜過1.5mm,單位重量不宜過60kg,壁厚不得小于20mm,出上述規定,其連接件強度和數量應重新進行強度驗算。

二、GRC構件制作
1、GRC構件所使用的原材料:耐堿玻璃纖維、硫鋁酸鹽增強水泥等,其技術要求應符合現執行標準《耐堿玻璃無捻粗紗》JC/T572-1994、《低堿度硫鋁酸鹽水泥》JC/T657-1997的規定。
2、GRC構件采用的非標準五金件應有出廠合格證,并符合設計及現行標準的規定。
3、GRC構件采用的鋼材、不銹鋼的技術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應符合現行標準的規定。
4、加工GRC構件所采用的設備、機具應構件加工精度的要求,量具應定期進行鑒定,模具應定期維修。
5、GRC構件的長度、寬度、厚度、直角、異型角、半圓弧形狀、異型材花紋圖案造型,均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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